西寧加大因疫情影響受困群體臨時救助力度
倪曉穎
2021年11月10日09:55 | 來源:青海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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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3日,西寧市就如何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救助工作下發(fā)緊急通知,加大因疫情影響受困群體臨時救助力度,有力解決疫情防控期間部分群眾面臨的突發(fā)性、緊迫性、臨時性生活困難,全力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。
疫情防控期間,對新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難群眾,優(yōu)化簡化審核審批程序。11月3日起3個月內(nèi),對新申請低保、特困的困難家庭,取消入戶調查和民主評議,經(jīng)居民家庭經(jīng)濟狀況核對符合條件的,及時納入救助范圍;因疫情影響家庭生活陷入長期困難申請低保等社會救助的,可按照“先納入后審批”的原則,及時納入低保等社會救助范圍;其他困難群眾申請低保等社會救助的,可根據(jù)申請人申報材料綜合研判,減少入戶調查和民主評議程序,及時予以審核審批,相關手續(xù)將在疫情結束后進一步完善。對已經(jīng)納入低保的困難家庭,原則上3個月內(nèi)不開展動態(tài)管理,加大信息化救助,通過“一門受理”“微信小程序”等信息化手段,實現(xiàn)低保等社會救助申請審核審批全流程辦理,進一步縮短救助時限。
加強供養(yǎng)服務機構的日常消毒和工作人員的疾毒防控意識,除工作人員外,外部人員(含家屬、親戚、朋友)不安排探訪進入。放寬戶籍限制,加大因疫情影響受困人員臨時救助力度,發(fā)揮好臨時救助“兜底中的兜底”作用。對缺乏口罩、消毒液、手套等防疫物資或米面糧油等基本生活物資的,及時安排實物救助。對因探親、旅游、務工等原因在非戶籍地受困人員,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,本著救高不救低的原則加大救助力度。
(責編:陳晶、劉沛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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